为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9月13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学文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南某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出庭支持公诉。
本案被告人南某某在1944年12月25日持尖刀刺伤害人后在逃,致被害人当日抢救无效死亡,于2023年5月8日被抓获归案。
庭审前,尚学文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多次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公诉人牛全瑞宣读了起诉书,审判长尚学文主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定罪和量刑等方面展开充分辩论,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持续两个小时,整个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重点突出。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濮阳中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不断健全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将院庭长办案作为“抓本级、强管理、提质效、做表率”重要举措,明确院庭长办案参考指示,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参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行政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使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今年1-8月份,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案件10638件。
本案中,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信心和决心,对促进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庭长“头鹰”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引领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